观音灵签第24签解签 观音灵签第二十四签:殷郊遇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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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观音灵签第24签:殷郊遇师 吉凶宫位:下签已宫

  诗曰:不成理论不成家。水性痴人似落花。若问君恩须得力。到头方见事如麻。

  诗意:此卦痴人道塞之象。凡事守旧待时也。

  解曰:是非莫说。必须仔细。心正理直。方免灾危。

  详解:时运未至如何可以成邻成家,执迷不悟的痴人就似花落无情;孤芳自赏恐怕得不到别人的帮助,到头来仍是事情纷杂困难重重。 是非莫说,事须仔细,正理存心,不伤于己。此签痴人丧德之象,凡事守旧待时。 本签即是痴人丧德之象。凡事守旧待时。君汝目下即是水泡痴人似落花之命也。事事应顺天理。方平安。眼中无人之时。将何。必有福祸来临。不可不慎。亦即是到头毕竟如麻者。爰之。凡事求神作福。祷告。 此签有”执迷不悟”之意。奉劝当事人,须知忠言必逆耳。看事情的角度不能光凭表面,必须多用点心,观察入微、从里到外,仔细分析评估求证。不要先入为主就认定一件事必定是如此。须知事事无绝对,很多事都有意外。对于他人的善意提醒与规劝,尤其在亲朋好友方面,应思考必定有其道理,要能谦虚接受、谨记在心。切勿亳不在乎地当成耳边风,免得吃亏在眼前,后悔莫及。

  仙机:家宅:不安。自身:险。求财:阻。交易:难。婚姻:待时。六甲:祈福。行人:阻。田蚕:多灾。六畜:多灾。寻人:阻。公讼:亏。移徙:吉。失物:难见。疾病:急求神。山坟:不吉。

观音灵签24 观音灵签解签24: 殷郊遇师观音灵签解签

  观音灵签第24签:整体解签

  意喻,做事当符合情理,才能成就。若不依情理就会失落。若问说这样做有多少功劳可得,其实难有功勋。而且最后还事情一大堆。

  本签精髓:不听忠告,故成祸源。违背誓言,故成灾祸。

  凡事做事:此签意味,若想要把事情弄成,一些基本条件不可少。但是人性往往庸碌,不得要领,因此谋求不能得力,而且还把事情弄得乱纷纷。因此,若你想要谋望成功,应该在基本条件上下工夫,先把基础打好,那才有指望。

  爱情婚姻:若问姻缘何时来?若欲求姻缘,当先正己性,若个性健康,方有好姻缘。

  若问心仪对象可否交往?欲求心仪的他,当先端正自己的行为,若能心地善好,对人有关爱心,这才能顺利自己的姻缘。

  若问当前交往对象可否更进一步或结婚?若求姻缘有所成果,应该在相处与互动上更上一层楼,才能有好的成果。对他能体谅,凡事不计较,能够关怀对方,这是要努力的地方。

  若爱情、婚姻面临分手、困顿,问挽回或关系和好?由于相处不睦,德行表现不佳,以致双方终至分手局面。就算挽回,结果还是纷纷嚷嚷,与其如此,干脆另起炉灶,反而更安。建议改进自己不好的个性。

  工作求职 创业事业:若求职问工作在何方或工作前途?若求工作,心态要正,要寻找“正业”,这才有展望。若有了工作,也是要以“正心”经营,这才会有好成果。

  若问创业、事业前途?若发展事业,当循正途,只能走正道,这才有好前景。事业经营还要合乎天理,以免灾祸连连。

  考试竞赛 升迁竞选:若欲在赛事中得利,务必遵守竞试精神与情操,若能如此,才能出头天。

  投资理财:若想在投资理财中得力,务必遵守投资理财的法则,这才能顺遂。

  经商生意:若想在经商生意中发财,务必遵守经商法则,若是违背,则会亏损。

  房地交易:当卖则卖,当买则买,若是不能理性应对,则将吃亏。

  治病健康:若欲养病,务必遵守养病法则,只有如此,才能康复。

  转换变更:困顿失败的原因在于违背经营法则,只有改正此缺失才是治本之道。

  求孕求子:若欲求孕生子,务必遵守养生法则,若是违背了,那就求孕不成。

  官司诉讼:既然违背道德操守,那就有恶运降临,此乃果报,难逃制裁。

  寻人寻物:大意而失物,恶人所夺取,既然是如此,如何能归还。

  远行出国:远地求发展,但看君能力,若是力不足,安守则更佳。

  签诗故事一❃ 殷郊遇师

  殷郊是商朝纣王之子,拜广成子为老师。三年后学得法术,下山时曾向广成子宣誓,不帮纣王干坏事,往投靠文王。

  半途受人唆使回家协助纣王。师父前往劝他,师徒大打出手。后来姜子牙和燃灯道人,把殷郊夹于两山之间,被广成子铲死。回应他(殷郊)发的誓言。

  签诗故事二❃ 文种不听范少伯

  文种,名会,字子禽,楚国郢(今湖北省江陵北)人,在荆平王时曾任县令。春秋末期著名的谋略家。越王勾践的谋臣,为勾践灭吴制定了称为“伐吴七术”的七种方案,和范蠡(范蠡,字少伯,又名鸱夷子皮或陶朱公)一起为勾践复国立下赫赫功劳。

  灭吴后,自觉功高,不听从范蠡劝告,继续留下为臣。范蠡不忍,自齐国发书给文种:“飞(蜚)鸟尽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。越王为人长颈鸟喙,可与共患难,不可与共乐。子何不去?”。

  文种读毕便称病不朝,但却为人诬陷有谋反之心,勾践便赐剑给文种说:“子教寡人伐吴七术,寡人用其三而败吴,其四在子,子为我从先王试之。”文种自知为勾践所不容,自刎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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