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帝灵签 第五十六签 己己 下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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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帝灵签 第五十六签 己己 下下

  诗曰

  心头理曲强词遮,直欲欺官行路斜;

  一旦丑形临月镜,身役宪网莫咨嗟。

  【现代白话文解签】

  解曰

  自己理曲,还要强词夺理,来掩饰自己的过错。只想用欺骗的手段来走非法的路子,一旦事情败露,身投法网,接受法律制裁,则后悔也来不及了。

  断曰

  运势:虽是低谷,天无绝路,出路有一,寻觅可耶。

  家庭:人丁分散,时势所趋,但谋合者,必须为之。

  财利:时运未至,徒劳无益,多方研习,以待来时。

  事业:押之皆失,不为汝拙,是局势也,叵馁志耶。

  升迁:身虚心乱,调吾身心,注意调适,不可勉强。

  姻缘:不宜结也,两姓不合,宜速分去,以免误己。

  考试:无望之时,宜改行去,一技之长,可享终生。

  健康:一时突发,所幸速往,大国手救,留得一命。

  远行:得待运至,方可出之,出之获利,即回可耶。

  诉讼:不宜再论,论即败兆,一时之忍,得万世宁。

  失物:失于阳方,恐难回手,是警讯也,添新可耶。

  【传统版解签】

  圣意

  莫兴讼、勿求财、病有崇、行人回、婚宜慎、难信媒、行正直、免凶灾。

  解曰

  此签主有瞒心昧己之事。官非口舌之灾。始时诪张为幻。希图幸胜。一旦水落石出。机关破露。致遭刑宪之累。自作自受。理所应得。复自嗟叹何益乎。凡有机事机心。及早悔悟免祸。

  释义

  理曲词遮。明明不循道理。虚言粉饰。是自欺也。更欲欺官行邪。乃是健讼斗诈之谋。则欺人矣。总之皆是欺天。天鉴不容。丑恶自露。临月镜。言如月之光明。镜之澄彻。岂有遁形乎。于是法律不容。自投罪网。害人终自害。悔无及矣。人慎毋坠此孽障哉。

  解签

  虽然心里知道理由不够充份,但仍然以花言巧语在遮饰,此种个性易惹官非,就算在公堂之上,照样自圆其说,欺官骗上,并非自认有理就会赢,毕竟夜路走多了,还是会露出马脚,可以骗别人,但无法骗自己,一旦事迹败露之后,所有罪刑都原形毕露,总会受到法律的制裁,到时不必怨叹。如果能从现在起有所改变,以真心相待,相信必可免除一场牢狱之灾。

  东坡解

  心邪理曲、饰词欺公、明镜照破、必致终凶。何如退步、正直是从、庶免其祸、可保厥躬。

  碧仙注

  讼累皆由自己招、十场烦恼九场焦、不如退步求安静、只把明香向佛烧。

  【占验】

  一生占入学,后果与选。

  又一生占科举止考,虽见遗,后遗才收录。盖“应身投宪网”之句也。

  【故事】

  王枢密奸险

  宋•王钦若,字定国,官至枢密,封翼国公,谥文穆。仁宗尝谓辅臣曰:“钦若久在政府,观其所为,真奸邪也。澶渊之役,辽已大震,寇准请乘破竹之势,以复燕云。钦若妒功,乃以孤注阻之。真宗竟许辽盟,使宋终失燕云。钦若之罪也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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